員工離職後競業禁止
作者:中小企業榮譽
所謂員工離職後競業禁止是指為保護企業營業秘密及其他合法利益,限制其員工於離職後一段時間,不得在一定之區域從事與原僱主相同或類似之工作。經雙方同意簽訂之契約稱之競業禁止契約。企業之經營輒因企業主(包括獨資、合夥、公司)之用心、創新,創造出營業秘密,如某小吃店之特別醬汁,或貿易公司往.......
詳細閱讀06 5月
某甲在某洲國家向台灣某乙商購買再生塑料三批,第一批貨款現金出貨電匯;第二及第三批以信用狀FOB基隆方式付款。前後以二個合約訂立。第一批貨到非洲後,甲方以貨務瑕疵,停止第二合約信用狀付款,並解除第一及第二合約。某乙見此,火大。便付清港稅運輸費用,仍是把已到非洲之第二三批貨運回台灣。.......
詳細閱讀19 4月
作者:中小企業榮譽
筆者最近承辦一起案件,案情略為有部份高所得人士因為誤信不肖業「捐贈公有地」或「捐贈檢驗試劑」係屬合法節稅之行為,以較高之收據申報扣除稅額,因而遭檢察官依違反稅捐稽徵法等提起公訴。然由於該等高所得人士主觀上或無逃漏稅之故意,並且於事發之後均已補繳稅款﹔因此,本案於法院審理時,公訴檢.......
詳細閱讀13 11月
作者:中小企業榮譽
設B公司與D公司欲進行合併,並以B公司為存續公司,而A公司為B公司之董事(假設B公司董事有7席,其中A公司佔有3席),且A公司之子公司C為D公司之董事,就此合併案,B公司於做成決定合併之董事會決議時,A公司是否適用企業併購法第18條第5項之規定,而無違反公司法第206條之虞?(一.......
詳細閱讀15 10月
作者:中小企業榮譽
據報載立法院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有傳播學者認為:「所謂侵權若包含轉貼新聞等,將嚴重戕害知識流通,這是著作權法過度擴權」云云,恐係出於對著作權法的誤解。按著作權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的語文著作。」本來就非為著作權之標的,大眾得自由利用。因此,如果.......
詳細閱讀30 9月
日前赴大陸無錫處理某台灣企業於大陸投資,而與中方企業產生的法律糾紛,深感台灣企業在解決大陸投資糾紛事宜時,須同時注意兩岸的相關法令,尤其上市企業須符合各項台灣相關上市法令,以免因此涉入刑事追訴。企業針對台灣法令要求投資大陸成立的子公司或關係企業,常須以「合併報表」反應於台灣企業的.......
詳細閱讀24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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