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實務上,雇主為求僱用的勞工能確實勝任其工作,亦為觀察勞工的品行、個性是否適於共同合作,多與新進員工約定一定期間試用。試用期間內,雇主得自由決定解僱;期間屆滿時,雇主亦得自由決定是否繼續僱用。甚至有雇主利用試用期間約定,希望規避勞動基準法關於預告期間及資遣費給付義務。則試用...
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於93年6月30日公布,94年7月1日施行。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1項規定,勞工適用本條例之退休金制度者,適用本條例後之工作年資,於勞動契約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23條、第24條規定終止時,其資遣費由雇主...
某甲自85年5月1日至A銀行任職,於勞工退休金條例公布後施行前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之退休金及資遣費制度,嗣A銀行於96年4月30日以虧損及業務緊縮為由,依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2款規定將某甲資遺,而某甲遭資遣時每月平均薪資為十萬元,則某甲可得資遣費若干?
依案例之情形,如某甲於勞工退休金條例公布後施行前選擇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的退休金及資遣費制度,則某甲可拿到多少資遣費?
企業合併時,勞工除為新雇主與原雇主商定留用,或為新雇主決定不予留用外,仍可能有新雇主表示予以留用,但勞工拒絕繼續留任的情形。勞工為新雇主繼續留用者,應由新雇主承認其為原雇主工作的年資,勞工為新雇主繼續工作,不須先由原雇主予以資遣,再由新雇主加以僱用;勞工為新雇主決定不予留用者,原...
雇主大量解僱勞工時,可能對於勞動市場發生相當程度的影響。現行勞動基準法第十七條為雇主終止勞動契約的一般規定,但發生規模龐大的企業於短暫時間內解僱相當比例的勞工,或多家企業同時於短時間內解僱相當比例的勞工,造成相當數量的勞工同時喪失工作,可能一時之間造成勞雇市場供需失衡,影響社會安...
勞工為雇主工作時或離職後,同時或轉而為他企業服勞務,如不影響其對雇主給付勞務之義務,則原屬於勞工工作權之範疇,雇主縱使因而面臨調整人力或重行徵才之需要,亦屬雇主經營企業原應預計負擔之風險,雇主對於勞工上述工作權之行使並無置喙之餘地。但法律基於特定職務或行業之專門性或公益性等特殊需...
法定競業禁止義務有哪些?
雇主以定型化契約與員工約定離職後競業禁止之義務,是否須於簽約時給員工相當之時間審閱契約始生效力?
某甲任職於A公司從事銷售業務,並與公司簽訂員工協議書,其中有規定某甲於離職後兩年內,不得為第三人從事相同業務。之後某甲自公司離職後,旋即至與A公司生產同類商品,顯有競爭關係之B公司從事行銷業務。A公司以某甲違反競業禁止約定而起訴請求排除侵害並賠償損害。某甲則主張其在A公司從事之銷...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