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錄影器中的畫面、影像資料,如無法識別為特定自然人,則不屬於個人資料,無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之問題;如果可以辨別特定自然人,就會被認定為個人資料。雖然如此,但若是自然人為了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之目的,而蒐集、處理或利用的個人資料,或者屬於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且未...
營業人蒐集「發票資訊」和「消費資訊」結合「載具識別碼」,並上傳至財政部整合服務平台,係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4項規定訂定之「統一發票使用辦法」規定,如未超出法律授權意旨範圍,應屬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9條第1項第1款所稱「法律明文規定」,且係基於稅務行政特定目的,故得合...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條規定,受委託蒐集、處理或利用個人資料者,於個人資料保護法適用範圍內,將視同委託機關。因此,受委託代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者,仍以委託機關為權責歸屬機關,故受託者得否蒐集、處理、利用或免告知義務,以委託機關之情形為準。委託機關若已依法為蒐集並告知當事人,則...
當事人對其個人資料行使相關權利時,究應向委託人或受託人為之?
A公司將個人資料提供予會計師執行查核簽證之利用行為,倘係依個別法律(例如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或其具體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規定須由公司提供予會計師者,尚符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另會計師執行查核簽證業務而有蒐集個人資料之行為,倘係依個別法律(例如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
A公司將薪資相關作業外包予會計師事務所B,雙方簽有書面契約,A公司是否仍須與會計師事務所獨立簽訂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保密約定?是否須另外取得A公司員工之書面同意?
A公司針對求職者所做之人事背景查核,外包予人力顧問公司B進行。人事背景查核進行前,顧問公司B請求職者直接提供相關人員以供訪談,並取得求職者之書面同意。如此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A公司要發送電子廣告DM給潛在的合作廠商,因此尋找代發公司B合作,由A公司提供廣告內容,B公司提供企業名單並處理發放事宜,此情形是否有個人資料保護法之適用?在法律上應如何定其責任歸屬?由於企業名單均由B公司自行蒐集、利用,A公司無法掌握名單來源與蒐集之過程,A公司應如何注意避免違...
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訂定後,已解決部分技術性、細節性事項,母法中規範未盡之處亦已明確化,使企業可資依循。此外,法務部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續頒佈的相關函釋及其他子法,也為中小企業於個案中應採取之處理方法提供指引,降低實務操作上之疑義。故中小企業應根據新頒布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施...
電子科技產品在短短二、三十年,就從桌上電腦發展到筆記型電腦,再進步到平板電腦與智慧型手機,並搭配快速又方便的網際網路,數位科技早已是現代人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人潮會帶來錢潮,當網路世界成為多數人每天都會拜訪的地方,商機自然湧現。網路市場和實體店面市場並非相同,在網路開店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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