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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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通商法律論壇》新修正內線交易消息受領人之責任

《國際通商法律論壇》新修正內線交易消息受領人之責任

眾所週知,內線交易規範之對象不限於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經法人指派行使職務之代表人、持股逾10%之大股東、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而獲悉消息者(例如:會計師、律師、鑑價單位及券商等)、喪失前開身分後未滿6個月者,而尚包括自前開身分者獲悉消息之第三者。 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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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交易時間點「消息明確後」為準

內線交易時間點「消息明確後」為準

證券交易法自民國77年起將內線交易行為增訂刑罰後,迄今數百件內線交易案件遭起訴,但最後判決有罪確定之案件,所佔比率甚低,就「重大消息」內容及成立時點之認定爭議頗多,學界與實務容有不同見解,實務上不同審級法院間之看法又時有差距,南港輪胎內線交易案一審判決被告無罪,二審竟逆轉判5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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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交易,內部人如何定義

內線交易,內部人如何定義

內線交易罪的成立,以具有特定上市、上櫃(含興櫃)公司「內部人」身分為前提,但有關內線交易規範公司「內部人」的範圍,近來在部分案例衍生爭議,以下謹簡要說明。以A上市公司為例,該董事、監察人、經理人以及持股超過10%的股東被認定是該公司的「內部人」,應符合一般人的理解。此外,接受A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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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線重大消息,依個案認定

內線重大消息,依個案認定

依照我國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內部人一旦知道公司的重大消息,原則上在消息未公開或公開後的12小時內不得買賣該公司股票,否則將可能成立內線交易。重大消息,也就是俗稱的「內線」,法律用抽象的方式規定為兩類,一類是涉及公司財務與業務的消息,另一類是涉及證券的市場供求及公開收購的消息。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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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誤踩內線交易

如何避免誤踩內線交易

近來多家上市櫃公司負責人及高階主管遭檢調以涉及內線交易偵辦,不僅個人恐受限制出境或羈押等處分,公司營運與股價亦大受影響,企業界均深怕誤踩紅線。而內線交易罰則經不斷修法,已加重到犯罪所得不滿1億元者,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億元以上者,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已超越刑法普通強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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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對內線交易應有的認識

老闆對內線交易應有的認識

作者:尤英夫

5月間金管會與法務部合辦二場的「企業內線交易防範暨法規遵循座談會」除了六大工商團體理事長全數到齊外,有不少在我國股市舉足輕重的老闆們坐了黑頭車到政大公企中心,聆聽金管會官員與法務部檢察官的演講。這是史無前例的重要事件,因為前不久,才有數家頗具知名度的跨國公司,都因涉嫌內線交易遭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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