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實施新稅法以來,在大陸投資的台商雖部分關廠,外移到越南或其他東南亞國家,不過,仍有不少台商在當地繼續經營。其實,台商必須擁有一個正確的觀念,「稅法實施」在各國間逐漸取得一致性,台商要從企業經營輔導面著手,而非一味地逐優惠稅負而居。
其實中國大陸實施勞動合同法等新稅制,只是逐漸與國際接軌,與其他國家拉平稅負,提高勞動條件。大陸的勞動合同法修正後的規定,與台灣勞工法規定相近,這部分是國內廠商相當熟悉的法規。
目前大陸只不過是將優惠稅率取消,勞動合同法規並未比台灣勞工法嚴格,台商實在無需過於擔憂。且部分台商因享受不到優惠稅率,轉移到其他國家,包括越南、印度等地,也需謹慎小心,將來難保這些國家經過一段時日的發展後,在國家法律規定會有一些改變?
而稅法的更改,對企業的主要影響在於成本效益,這部分必須依靠企業本身,考慮法律的變化,從企業經營體制進行調整,與對員工輔導。
大陸幅員遼闊,稅法實施因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而有所不同,更可能因地方產生落差,台商在這部分要十分謹慎地去了解與因應。
舉例來說,曾有一位台商廠商建置在兩個省份中間,由A省供應水電,但台商在B省繳納稅負。後來,因大陸某些地區水電供應不足, A省也是發生相同情況,因此,該廠商常常發生缺水缺電的事情。
水電供應不足,衝擊到該台商的企業營運,台商只好積極找上A省政府,試著了解有否改善空間,後來才得知說,原來台商繳稅貢獻給 B省,A省得不到稅負,實施限水限電政策時,當然會先犧牲該台商的權益。
除了稅法之外,台商在大陸投資設廠,或者置產等部分,也需要特別謹慎處理。在大陸投資房地產,因實施宏觀調控緣故,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有些限制,而不動產又有公房、私房、福利房、微利房等區別,導致台商因不明白其規定或程序,使權益受損,而產生許多法律糾紛,台灣企業最好有通盤了解。 本文同時刊登於【2008-06-25/工商時報/A15/稅務法務】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王悅賢口述,記者侯雅燕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