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售仿冒卡通造型商品,是否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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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售仿冒卡通造型商品,是否違法?

最近卡通造型的商品十分風行,我們公司打算開一間專賣店,可是經過合法授權的商品,進價十分高昂。因此本公司打算自大陸進口仿製品來銷售,此舉是不是違法?
商標之所以受到保護,在於商標使用人將其用以表彰自己之商品,並也成為消費者認知該商品來源及品質之依據。我國商標法採取註冊保護制,對已註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商標,除排斥他人以相同或近似之商標,使用於同一商品或類似商品申請之行政保護外,對於受到抄襲仿冒註冊商標侵害權益者,在司法上也會加以保護。

商標法第62條第款規定,意圖欺騙他人,於有關同一商品或類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於他人註冊商標之圖樣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而一般商店未製造仿冒商品,僅是加以販賣,可依商標法第63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你們公司想販賣卡通人物商品,能觸犯商標法之罪責。 簡榮宗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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