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出封鎖線(Behind “Custom” Line)

首頁 / 律師專欄
衝出封鎖線(Behind “Custom” Line) 分類圖片
衝出封鎖線(Behind “Custom” Line)

隨著6/28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nternational Trade Commission, 簡稱 “ITC”)對Cannon齒輪專利產品發出General Exclusion Order(全面排除禁止令,”GEO”),Canon在美國的專利大戰又再添一筆戰功。禁止令經總統批可後,所有侵權產品都將無法再進入美國,因此使得許多在北美市場佔有一席之地的同業廠商驚慌不已。本文謹將GEO有關之詳細說明闡述如下。

依照美國現行關稅法337條,為了防止美國產業遭受進口產品的不公平的競爭而遭受損害,因此賦予ITC調查並提出禁止令(Exclusion Order)建議方案,來排除侵害美國智慧財產權之商品進入美國。禁止令可區分為有限排除禁止令(Limited Exclusion Or-der)以及全面排除禁止令。相較於有限排除禁止令效力僅及於特定對象,全面排除禁止令的效力涵蓋對象,不但及於列名的產品來源,更可擴及未曾涉訟的其他產品來源。

很多企業一聽到全面排除禁止令後,會感覺似乎末日降臨了,其實不然。由於執行該禁令的美國的海關,在實際執行上仍須對產品來源作出一個界定,才不會禁止了非侵權產品(non-infringing product)的進口。因此,GEO下達後會由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Branch(“IPRB”)進行範圍界定,並制訂詳細的指令(instruction)供各地區海關人員判斷如何區別哪些產品落入GEO範圍內。一般在禁止令生效後,利害關係人(製造商、進口商、經銷商)往往會經由與海關進行單方會面溝通(Ex Parte Meeting)的方式,請求海關作出己方產品是否許可進口或不許可進口的決定(Customs Ruling Letter),並且依照該內容來對海關的指令進行修改,進而排除GEO適用於己方產品的效果 。

然而,任何事情都是有代價。由於在單方會談期間,專利權人對方也會與海關進行單方會談以求將指令範圍擴大,因此取得 Customs Ruling Letter的時間視案情複雜程度以及參與程度的多寡而定,快者數週內可以得到結果,長者可能需要數個月甚至一年以上都有可能。因此,在拓展北美市場的同時,充分的心理建設與事前準備,仍然是少不了的。

王良輔(高登律師) 德律國際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 美國律師/顧問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