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被控侵權,台商自保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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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被控侵權,台商自保之道


最近幾年,德國的商展,常有台商及華商被控侵權專利。科技產業發展迄今,已明顯的發展成科技專利的競爭,誰有專利,誰就可以主宰市場,甚至可以排除競爭者進入市場,所用的手段就是控告侵權。由於尚有諸多台商及華商對專利及專利訴訟仍不甚明瞭,以致被控侵權時,常處置不當,蒙受損失。今提出實務上台商及華商對處理侵權訴訟時常犯的錯誤,以供參考。冀望國內廠商遇到被控侵權時,能將損害降到最低。
一般來說,專利權所有人在警告信中都會限定時間回覆,迄今仍有許多廠商誤以為這只是在嚇唬人, 不必理它,卻不知德國人在提出警告信後,接下來就是提告,被告人等到收到法院的控告信函才知事態嚴重,假若能在收到警告函後立即處理,或找專利律師或律師商討,擬定正確的對策,可減低損害。

廠商們遇到侵權訴訟,提供給律師的資料常不完全,甚至經律師催尋仍無法提供完整的資料,好像對自己委託的辯護人仍不能信任,以至於律師只能根據有限的資料來辯護,無法充分保護被告,最大的致命傷是由於資料不足讓對方提出相反的證據,導致敗訴。

其實,委託律師辦事,可引用經營學的名言「用人不疑,疑人不用」,且德國律師法明定,律師有替受害人保密的義務,嚴重違背者可被吊銷執照。因此一旦委託律師,就應將案情完整提供讓律師了解,他才能根據事實作最有利的辯護, 若認為委託的律師不值得信任,最好趕快換律師,以免壞了訴訟。

遇到被控專利或商標侵權,不是承認侵權,就是反抗控訴,反抗的唯一防禦武器是反控它專利無效或商標無效,要反控對方的專利無效或商標無效,須做檢索資料的動作,市面上有專業檢索的公司,收費不低,以致受害人想自己來檢索,反而無法得到最有利的資料。

迄今仍有少數廠商存有錯誤觀念,認為委託律師則律師須自動處理好一切,而不提供詳細資料。尤其是被控侵權物的詳細技術資料,必須由廠商提供,光是從目錄上所印的數據,實在無從辯護起。在技術面的答辯方面,最有利的是公司內的研發工程師與專利律師搭配合作,才能做出最有利的辯護。

大部分的人都知道碰到法律問題,要去找律師,但仍有許多人不知道德國的律師(Rechtsanwalt)仍細分為各種不同的專業律師(Fachanwalt),要成為專業律師,須在拿到律師執照後,參加專業課程進修,經考試及格後,才能對外宣稱他是勞工法專業律師、家庭法專業律師或是刑法專業律師、稅法專業律師、智財法專業律師等。簡單來說,找律師如同找醫生,肚子痛須找內科醫生,牙齒痛須找牙科醫生,婦女疾病要找婦產科醫生等。 遇到專利及商標的侵權問題時,應找智財法專業律師(Fachanwalt fuer Gewerblichen Rechtschutz)或專利律師(Patentanwalt),才是找對人來處理事情。

但法律上並沒有規定非專業律師不得接案代理該事務,甚至規定律師得以代理一切訴訟案件,包括專利申請及訴訟。因此若找上一般律師,他也不會拒絕,但是因牽涉到技術專業以及責任問題,德國律師大多不接辦專利申請,如接到專利訴訟,也會找專利律師共同處理。至於商標,因不需要專業技術知識,許多律師就自己代理了。本文同時刊登於【2008-12-22/經濟日報/A13版/稅務法務】劉幸忠/華裔德國專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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