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電子支付機構可以提供電子支付帳戶,讓使用者可以在電子支付帳戶中儲值,政府為了保障使用者權益,避免履約糾紛以及洗錢防制,因此對於電子支付機構營運以及運用儲值款項設立了許多限制。對於電子支付機構的營運管制如下:
甲公司於網路上販售手機周邊配備,買家遍及全球,買家A為中國人,透過第三方支付機構S付款向甲公司購買,交易完成後,S機構應以何種幣值向甲公司付款?
西元1998年12月,PayPal在美國加州成立,提供一種類似公正第三人的網路第三方支付服務,由PayPal扮演信用中間商的角色,當買賣在電子商務平台上成立時,買方需先將費用交由PayPal暫管,待確定收受貨品無虞後,買方即可指示PayPal將貨款給付給賣家,而PayPal從每一...
支付工具指的是消費者使用第三方支付來購買商品時,透過什麼樣的方式將貨款付給第三方支付業者或賣家,可以分為儲值型和非儲值型。同一家第三方支付業者可以提供多種不同的支付工具服務,但因應不同的支付工具須符合不同的法律規定(詳見第一篇Q4),以下簡介各種常見的支付工具:
電子支付帳戶儲值業務涉及銀行法中的「收受存款」以及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中「以電子形式儲存金錢價值」等特許業務,因此法律對這些業務有特別限制,業者必須符合「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規定的資格,並向金管會申請取得電子支付機構的營業執照,方得經營電子支付帳戶的業務。此外,依照「電子支付機...
第三方支付不是一個法律名詞,也沒有明確的定義,以字面而言,第三方支付是一種金錢的支付模式,指的是有一個買賣雙方以外的第三人負責向買方收取貨款,再將貨款轉移給賣方的付款模式。
第三方支付業者扮演的交易雙方以外的第三公正代理收付平台,於消費者消費後,由第三方支付業者代收款項並通知賣方已收取之訊息,賣方接獲通知後出貨,消費者確認收取貨物後會通知第三方支付業者,第三方支付業者依消費者指示,扣除手續費後付款給賣方。使用第三方支付的金流依不同支付工具而有所不同:
第三方支付受到哪些法律規範?
若選用銀行轉帳或線上信用卡作為支付工具,法令對於交易金額的限制與一般線下轉帳和信用卡交易相同,並未因線上支付而有特別限制,但若使用儲值型支付工具,由於為了確保交易安全以及避免洗錢風險,針對不同種類的儲值支付方式設有不同的金額限制。
有哪些交易無法使用第三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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