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受到哪些法律規範?
政府為了保障投資人或消費者的權益,對於具有「吸收資金」的業務多會嚴加規範。金融機構如銀行、證券商等,主要業務就是收受存款及吸收資金,因此政府對金融機構的管理措施最為嚴格;公開發行公司因為可以對不特定多數人發行有價證券,因此在財務、資訊公開以及發行資本額也多有限制;縱使是發行禮券,為了確保購買禮券消費者的權益,發行者也被要求提供相當的履約保證金或是交付信託。
電子支付機構因為可以「收受儲值款項」,同樣具有吸收資金的功能,所以必須特別嚴加規範,「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的主要功能就是為了確保電子支付機構能夠良好營運,並且保障消費者所投入的款項安全,避免非法吸金或是無預警倒閉的情況發生。依支付方式不同,我國設有不同程度的管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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