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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第三方支付之交易金額限制為何?


最後更新時間:2016-07-01

若選用銀行轉帳或線上信用卡作為支付工具,法令對於交易金額的限制與一般線下轉帳和信用卡交易相同,並未因線上支付而有特別限制,但若使用儲值型支付工具,由於為了確保交易安全以及避免洗錢風險,針對不同種類的儲值支付方式設有不同的金額限制。

在電子支付機構所得經營的電子支付帳戶,依照電子機構管理條例、電子支付機構使用者身分確認機制及交易限額管理辦法之規定,無論是儲值金額、單筆交易金額、每月累計收款和付款金額皆有上限。其中,每月累計收付款金額依照使用者所開立帳戶不同,設有不同的限制,使用者可依需求選擇開立不同帳戶,惟收付款金額越高者,所需要提供給電子支付機構的資料也越詳盡。不同帳戶金額上限詳列如下:

  • 單一使用者電子支付帳戶間的款項移轉和儲值上限為新台幣與外幣合計不超過等值新台幣5萬元。
  • 第一類帳戶(不具收款功能帳戶),每月累計代理收付交易金額以新台幣3萬元為限,儲值金額分為無法儲值,以及新台幣上限新台幣1萬元兩種帳戶。
  • 第二類帳戶(一般收款功能帳戶),每月累計收款及付款金額,分別以新台幣30萬元為限。
  • 第三類帳戶(大額收款帳戶),每月累計電子支付帳戶間收款及付款金額,個人使用者分別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非個人使用者分別不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但每月累積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之收款及付款金額,可由使用者與電子支付機構約定,並無金額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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