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交易無法使用第三方支付?
「電子機構管理條例」明定,電子支付機構在辦理代理收付實質交易款項的業務時,禁止經營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代理收付款項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換言之,未來如經主管機關核准代理收付款項之金融商品或服務,或許可以透過電子支付機構支付基金或簡易保險的款項,但至今為止主管機關尚未核准任何金融商品或服務得代理收付,因此金融商品或服務尚不得使用第三方支付。
By 33.106年度中小企業因應勞基法新制上路調適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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