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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派遣資遣是否有遣散費

派遣資遣是否有遣散費


郭OO 發問於 2025-03-27 | 臺北 | 其他

Q: 派遣合約為長期合約,沒有說是做到什麼時候為止
1.若被資遣,是否可領有遣散費?特休換成薪資給予?
2.若派遣公司提出合約並沒有寫明資遣需付遣散費跟特休換成薪資而提出拒付,這樣是否違法?謝謝
,謝謝

勞資爭議 勞動契約 勞工法令釋疑 離職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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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如屬勞基法第11條規定:「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一、歇業或轉讓時。二、虧損或業務緊縮時。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之資遣時,依照同法第17條第1項:「雇主依前條終止勞動契約者,應依下列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一、在同一雇主之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平均工資之資遣費。二、依前款計算之剩餘月數,或工作未滿一年者,以比例計給之。未滿一個月者以一個月計。」勞工得向雇主請求資遣費。

至於離職前未休完之特別休假,依勞基法第38條第4項規定:「勞工之特別休假,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但年度終結未休之日數,經勞雇雙方協商遞延至次一年度實施者,於次一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仍未休之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應折算為工資發給勞工。是故您所詢情形,如您與雇主間屬於僱傭關係,縱然契約並未明定,雇主仍應負勞基法上給付資遣費及特休未休工資之責任。

以上簡單意見供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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