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修改細節重發--急,求解】
前提:公司資產下有兩台車讓員工開,偶爾會安排員工去客戶公司工作,公司會根據行程安排公司車輛給對應員工。事前已知兩台車都有煞車僵硬失靈的情況,也已經給公司口頭報備(當時也有其他員工在場可以證明),可是沒有到車行檢測過。公司並無採取任何行動去給車輛做檢測維修,並讓員工繼續使用。
事況:工作時間內開公司車跑業務時發生了追尾事件,無人員傷亡,公司車也毫髮無傷。被追尾的車有被蹭到logo掉了,需要修。已報案也繳了罰款,正在走公司汽車保險流程。公司預計車禍隔天把出車禍的那台公司車輛送去檢測/維修。
提問:
1-請問公司要求我賠償是合理的嗎?
2-罰款可以向公司請款嗎?
3-可否向勞動主管機關舉報該公司在已知車輛有安全隱患的情況俠卻無所作為仍然指示員工駕駛車輛而危害員工安全嗎?若舉報,該提供什麼證明?
A:
您好,
1、公司車有問題,而造成車禍,如果能證明有因果關係,公司需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2、您可以向當地的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或者向勞工局申訴並申請勞資爭議調解
3、如果維修費用超過一萬元,或者公司要求您賠償的金額超過一萬元,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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