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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員工開有安全隱患公司車發生車禍

員工開有安全隱患公司車發生車禍


SOOOOOOOOO 發問於 2024-03-22 | 臺北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急 - 求解】
前提:公司資產下有兩台車讓員工開,需用車前得報備審批。事前已知兩台車都有煞車僵硬失靈的情況,也已經給公司口頭報備(當時也有其他員工在場可以證明)。公司並無採取任何行動去給車輛做維修,並讓員工繼續使用。

事況:工作時間內開公司車跑業務時發生了追尾事件,無人員傷亡,公司車也毫髮無傷。被追尾的車有被蹭到logo掉了,需要修。已報案也繳了罰款,正在走公司汽車保險流程。

提問:
1-請問公司要求我賠償是合理的嗎?
2-罰款可以向公司請款嗎?
3-可否舉報公司明知車輛有安全隱患卻無所作為而危害員工安全嗎?

勞資爭議 勞工法令釋疑 員工職業災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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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1的提問,誠然公司車輛係公司財產,應由公司進行維護管理,惟如依您所述,於使用該車輛前您也已知公司車輛有相關煞車問題,仍使用公車車輛時,似可見您已有自行評估風險後仍為此決定(畢竟依您所述,並非公司「指示」使用該車輛,而係員工主動向公司申請使用),則就損害責任之負擔上,似乎難以完全免責。

關於2的提問,與前述情形雷同。主要仍係此一損害是否勞雇雙方均有必須分擔責任,如是則應各自依照責任比例負擔所生損害。

關於3的提問,如認公司所為可能有危害勞工安全,可向勞動主管機關舉報,惟仍應注意於您所述情形下,勞工似係明知有危險仍予以使用,似乎難認完全沒有責任,公司亦可能提出類似抗辯。

以上簡單意見供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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