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得擔任診所的合夥人
作者:劉懿嫻律師
甲是一家A公司的負責人,因認識一位中醫師乙,認為開設中醫診所頗有商機,因此以A公司名義與中醫師乙簽立中醫診所合夥契約書,並收取中醫師乙的出資額100萬元。診所開業後,有一天中醫師乙告知甲,A公司簽立合夥契約根本是違法的,要求甲把100萬元返還給乙。請問乙的請求有理由嗎? .......
詳細閱讀21 11月
作者:劉懿嫻律師
甲是一家A公司的負責人,因認識一位中醫師乙,認為開設中醫診所頗有商機,因此以A公司名義與中醫師乙簽立中醫診所合夥契約書,並收取中醫師乙的出資額100萬元。診所開業後,有一天中醫師乙告知甲,A公司簽立合夥契約根本是違法的,要求甲把100萬元返還給乙。請問乙的請求有理由嗎? .......
詳細閱讀21 11月
作者:蔡幸紋律師
開拓事業的過程中絕非單打獨鬥,勢必有與人合夥、找人投資、交換資源合作的時候,那麼,如何確定股東彼此所認知的權利義務是一致的呢?明明自己投入相對的金錢、時間、心力,同為公司核心團隊的合作夥伴卻真的只是「想當老闆」,後續常引發合夥人之間彼此認知不同、分配不均、計較金錢與付出時間的多寡.......
詳細閱讀18 3月
作者:工商時報/林昱均
為扶植新創企業,我國賦予獨資合夥企業申請免課營所稅權利,僅需按出資比例計算個人營利所得計稅。財政部官員表示,如果是2018年成立的有限合夥企業,必須在2019年2月底前申請適用免課營所稅,如果已申請者,也要在同月遞交合夥人營利所得計算表。不過,有限合夥適用要件包括公司設立前2年約.......
詳細閱讀29 5月
作者:陳振瑋
某甲與其他3名股東成立了一般合夥投資事業,股東共3人,每人投入100萬。該合夥契約明訂合夥存續期間為5年,現存續期間已到,某甲要求退夥並均分公司資產,其餘3名股東說要繼續經營,但只願給某甲公司目前現金資產50萬元,所有設備不願清算,均歸他們所有,請問某甲該怎麼做才能拿回所投入的錢.......
詳細閱讀30 5月
作者:周逸濱
立法院於104年6月5日三讀通過了《有限合夥法》,為台灣可選的商業組織型態新增了一項嶄新的選擇。以往的商業型態,大致分成較簡易的獨資、合夥,還有組織型態較為複雜的公司。而獨資、合夥需要承擔無限責任,較不易吸引投資者前來投資,公司設立的條件較為複雜,運作較為繁瑣,並不適合所有的新創.......
詳細閱讀16 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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