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涉台訴訟文書,可公告送達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自今年4月23日起施行「關於涉台民事訴訟文書送達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依本規定,起訴狀、上訴狀、反訴狀、答辯狀、傳票、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支付令等各項與民事訴訟有關的文書,可以郵寄、傳真及電子郵件等方式直接送達,倘依上述方式不能送達或者臺灣的當事.......
詳細閱讀02 6月
大陸最高人民法院自今年4月23日起施行「關於涉台民事訴訟文書送達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本規定」),依本規定,起訴狀、上訴狀、反訴狀、答辯狀、傳票、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支付令等各項與民事訴訟有關的文書,可以郵寄、傳真及電子郵件等方式直接送達,倘依上述方式不能送達或者臺灣的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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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希佳
鑑於公共工程可能涉及許多不可控制或未知的因素、所涉範圍較大、工程期間較長,容易發生實際施工狀況與原訂計畫不同的情況,倘業主與承包商間無法合意解決歧異,即生爭議,且所涉金額多較為龐大,故不論國內、外,工程爭議的解決,均為工程人員與法律人員相當重視的領域之一。尤其我國主要公共工程業主.......
詳細閱讀20 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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