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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扣績效獎金

扣績效獎金


WO 發問於 2024-02-01 | 桃園 | 營造及工程業

Q: 公司內部提倡 提案改善及虛驚提案 ,單位主管為了達到件數,要求單位員工,
需要定期每月繳交各兩件,否則會扣績效獎金,請問這樣的做法是否有違反勞工權益?

勞資爭議 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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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原則上雇主給付給勞工的錢大致可以區分成「工資」與「恩惠性給與」兩大類,前者是勞工工作的勞務對價,依照勞基法規定不能任意減少或不給付;後者則非勞務對價,是雇主在工資以外的額外給付,雇主有權依照雙方的勞動契約約定去判斷是否要給付、給付多寡等等。

是故,您所詢問的績效獎金問題,如果性質上屬於「恩惠性給與」,此時雇主有較大空間可以依照勞雇雙方間的約定(或工作規則等等)去決定是否給付。惟倘若有其他佐證可以證明係「工資」性質,亦不排除您有可以向雇主主張之空間,應視具體個案而定。

以上簡單意見供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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