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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能向雇主索取薪資條再簽離職單嗎

能向雇主索取薪資條再簽離職單嗎


李OO 發問於 2024-02-01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112/5月到職的,前兩個月都有簽過薪資單
後來到112/7月開始到現在都沒簽過薪資單
但是薪水有正常發放

已提出離職日為113/2/10
向公司索取薪資單 公司有權利不給嗎?
他們如果不給會違法嗎?

能向雇主索取薪資條再簽離職單嗎

勞資爭議 勞動契約 勞工法令釋疑 離職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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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謹概為提出意見如下: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1項規定:「工資之給付,除當事人有特別約定或按月預付者外,每月至少定期發給二次,並應提供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按件計酬者亦同。」因此,雇主依法即應給予員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方式明細」(也就是薪資單),此與員工是否離職無涉。

如雇主違反上述規定,依據同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規定,可處雇主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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