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受僱者依前七條之規定為請求時,雇主不得拒絕。受僱者為前項之請求時,雇主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依您的情形,雇主不准生理假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您可依法向勞動局或相關單位進行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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