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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離職後老闆扣押薪資

離職後老闆扣押薪資


李OO 發問於 2022-03-11 | 臺北 |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

Q: 前公司為"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在2021年9/30入職某間餐廳,經幾日發現店內經營方式與本人觀念不符,便向上層提出離職要求,與上層洽談過後決定工作至2022年過年後,但因同事家裡有突發狀況所以同意延後至2月底,並且也在2/17收到離職單後隔天填寫完畢交回。

  但在2/28離職後,因3/5為假日,顧向上層詢問能否提前3/4給薪並得到同意,但到了3/9號時還未收到薪資去詢問後才得知2月的薪資被老闆扣押,3/11與老闆通話被告知想要薪水就必須去店裡一趟,其原因是老闆認為我因人手不足無法保持最佳態度應對客人導致有負評以及個人觀感的關係,告知說要"教育"我,如果我不去,就不給薪,並放話說要告勞工局就去告,他可以拖時間到三個月,想要盡快拿到薪水,就乖乖的去店裡。(且原本公司發薪是以匯款方式,老闆卻換成現金拿在手裡)

  在職期間有許多的問題發生並且反映過,但經過4個月仍無改善,並且因人手不足導致本人必須做非應徵職位的工作甚至是做兩間店面的外場服務生,且老闆允許客人在餐廳內吸菸並在營業時間與客人一同吸菸,讓外場服務生吸二手菸,甚至在公告的營業時間後還讓客人繼續逗留強制加班甚至是影響員工正常作業,以上問題反映無果並且在3/11向老闆再次詢問後受到老闆責罵。(問題5)

想請問律師
1.除了積欠薪水之外,要求員工想要薪資就得按照老闆要求去店裡不然不給薪資這種狀況是否構成威脅?
2.老闆將本人薪資兌換成現金扣押在手裡算不算侵占?
3.如果老闆與客人皆在店內用餐區吸菸應該向哪個機關申報?
4.如果想要請勞工局協助拿回薪資並裁罰公司的話,流程以及所需的時間大概是多久呢?
5.請問在職期間反應之問題是否有違反勞基法呢?

字很多,不好意思麻煩了,謝謝律師。

勞資爭議 勞工法令釋疑 離職與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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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針對您的問題,簡述回覆如下:
1、 單純的勞雇關係糾紛,僅為民事責任問題,與刑事責任無涉。
2、 薪水扣押如前所述,亦僅為民事責任問題。然而您可依勞動基準法第26條及第78條第2項規定,向勞工局檢舉該扣薪情事。
3、 如有用餐區吸菸之情事,您可向衛生局進行檢舉。
4、 勞工局介入所需花費的時間,無法評估,但通常都是比較冗長的。
5、 如果您反應的問題是用餐區吸菸之情事,同3之回覆;如果您反應的問題是勞動契約外之勞動,您可以向勞工局就此情事,進行相關之申訴。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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