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以使用MOxx於「清潔劑、……」等商品向主管機關申請商標註冊,經審查後公告註冊。A公司於產品行銷時,使用了例如「愛家的主婦,每星期都MOxx他的家具」,經過媒體強力廣播,一時之間MOxx一詞成了流行語,消費者將MOxx當成”清潔劑”一詞使用,而不是當成商品來源。在MOxx一詞變成通用語言後,B公司在其生產的清潔產品上使用BOOY為商標,惟其在產品說明上使用了「每天用BOOY清潔劑MOxx地板一次….光亮如新」等說明。
維持註冊商標的識別性及使其免於他人的侵害,不僅需要於侵害發生後進行查察,也需要針對商標的識別性進行防禦的方案。註冊商標所有權人必須確認自己的行為沒有導致註冊商標被拋棄或使得註冊商標成為某類產品的通用名稱。
首先,註冊商標的基本防禦手段,係註冊商標應在註冊後被商業使用,即將該註冊商標用於廣告、使用或描繪在商品之上,並標示其為商標。對於尚未註冊的商標建議使用TM標示,對於已經註冊公告的商標則應該使用®標示,以便告知公眾,商標使用者表示此係其商品或服務使用的商標。
在商品上印刷商標時,不論該商標是否大於其他的文字或標題,建議使用特殊的字體,使得商標相對於其他說明性的文字,顯現出突出的印象。
如果商品上的印刷的內容冗長,使得商標無法產生突出的印象,建議在商品廣告的底部使用附註的方式,告訴閱讀者商標的內容及擁有者(例如 MOxx是A集團擁有的商標)。
為了避免任何註冊商標產生商品通用名稱的暗示,在使用商標時,不應直接於廣告中使用商標文字本身來說明產品,較好的方式應該使用品牌或在商標後再加上產品的通用名稱來說明產品(例如:「使用MOxx清潔劑或MOxx牌清潔劑」,而不是「使用方便的MOxx,可以使你的地板看起來光亮如新」)。另外,建議不要將商標當作動詞使用(例如:「漂亮的家庭主婦每個星期都WOxx一下」),且不要讓商標產生多元的意義。
最後,如果將商標授權他人使用,商標所有權人必須確認被授權人尊重且保護該商標,同時要確認被授權人遵守授權契約中約定的品質標準,因為不好的品質將使得商標被弱化。
上述案例中,A公司不當的使用商標,使得商標有成為通用名稱的風險。如果MOxx商標被認定已通用化,則B公司可以主張其係合理使用此一通用化的名詞。
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 陳俊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