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
我是一間公司的「採購專員」
今天被業務處長發了一封MAIL寫
「你的下屬要是生病了,可以請他去看醫生,公司一定會准假」
讓我深深覺得身心受損
請問:
1、這樣是否可以算」公然侮辱罪」呢?
2、我應該尋找哪種途徑協助呢?還是有什麼單位可以幫助我處理這種案件呢?
謝謝您的回復
A:
您好:
所謂「公然侮辱」必須符合公然之條件,你所詢問者似乎是發mail應該不符合公然之條件。
林羣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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