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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我不想當公司負責人了但我爸不換

我不想當公司負責人了但我爸不換


邱OO 發問於 2025-02-03 | 臺中 | 營造及工程業

Q: 我爸因為信用問題 無法擔任負責人
我暫時掛名當一下 但是現在我要換工作
因為還有工程還沒完成 他又不換負責人

請問
1) 如果我辭掉負責人 會對公司工程請款有什麼影響嗎?
2) 像我人在台中發函通知 商業登記主管機關 是要寄信去哪裡??
3) 是商業登記主管機關收到信就算生效了嗎??
4) 那公司沒了負責人 有多久的緩衝時間可以找新的負責人??

離職與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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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一、當您辭去負責人後,公司仍可正常運作,但可能會產生以下影響:負責人辭任後,公司在法律上暫時無具有效力的法定代表人,可能會影響到工程請款、簽約、對外溝通等法律行為的進行。若工程請款需要負責人簽名或銀行核對負責人身分,可能會因缺乏有效的負責人而延誤。


二、公司董事或監察人辭職,就要由代表公司的負責人檢附申請書、辭職證明文件各1份及變更登記表2份,向主管機關辦理董事或監察人解任登記。公司登記在直轄市(如台中市),則到當地的市政府商業登記機關(通常為工商發展局或經發局)辦理。

三、公司法並未明確規定公司無負責人的「緩衝期」,但公司長期無負責人,主管機關可能要求限期補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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