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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契約.債權回收.損害賠償 簽收單簽收人的法律責任

簽收單簽收人的法律責任


李OO 發問於 2024-09-08 | 苗栗 | 製造業

Q: 想請問,:
我目前於有限公司工作,最近因為工作需要必須協助貨物的簽收。
但憂心如果老闆落跑、惡意倒閉,合作廠商的欠款會不會變成要由簽收人償還、會不會被廠商控告?

債權請求 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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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員工幫公司簽收貨物,通常員工簽收貨物是代表公司而不是員工個人。

而且依照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負有限責任,公司的債務與員工個人無關。換言之,如果公司欠債或老闆惡意倒閉,廠商無法要求簽收貨物的員工個人償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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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99條規定:「各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除第二項規定外,以其出資額為限。股東濫用公司之法人地位,致公司負擔特定債務且清償顯有困難,其情節重大而有必要者,該股東應負清償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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