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朋友找我一起投資,要做一些調節工作。並且以我的名義買下,之後獲利回尚未講好,但是我之後工作失敗,廠商要求重新購買,不然就沒辦法還款,而我們沒辦法重新購買,而我朋友卻要我還錢並要告我。想請問這種情況下他告的了我嗎?
因為也是他一開始找我合資,雖然說獲利他們可以少一點,但我也沒有跟他們要錢,只是他們付了100多萬,結果找我賠償,這樣可以成立嗎?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對方通常會對您提告詐欺、背信罪等刑事告訴,再對您提出民事訴訟求償
2、如果有當初約定的對話紀錄或者書面契約,可以作為證據,將來訴訟中提出
3、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該怎麼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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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上方本人留下的LINE ID:lightkkao,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與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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