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請問加盟合約在7天審閱期內可以向總部解約不簽定正式合約嗎?
總部有給7天的審閱期,但有先簽定個人約,待商號成立後再進行換約
目前在只有支付10萬的保證金,教育訓練、裝潢皆尚未開始,且加盟金尚未支付,但因和夥伴討論過後,想先暫緩開店計劃,請問是否能提出解約?
另外,裡面有一個解約條款是合約期間內提前解約會罰50萬及10萬保證金,請問若覺得50萬不合理可以提出而不簽定嗎?
A:
您好,我處理過不少加盟合約問題
1、審閱期並非簽約之後解約,審閱期是給您時間決定是否簽約
2、或者要進一步看當初雙方約定審閱期的定義,是否是期限內可不附理由與條件解約,並且不會支付違約金等費用
3、建議可以提供完整的合約內容,加LINE ID:lightkkao進一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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