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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付款的20年模具,風險評估


陳OO 發問於 2024-04-23 | 臺中 | 製造業

Q: 1.我方(股份有限公司)並無任何跟客戶模具所有權合約,當初是共同開發的產品單獨給一個客人銷售20年,由於近年客戶銷售不佳,我方試圖在美國亞馬遜展開銷售。
2.客戶近日來函主張模具費是20年前他們支付的,要求我們在亞馬遜銷售的產品立即下架,否則將採局法律行動。
3.當初開發的主辦已離職並未留下任何他跟客人在模具開發費用收取的文件給公司,所以公司內部並無任何可以證明模具費是客人支付的資訊
4.我方想了解若客人堅持要求損害賠償或跨國打模具侵權官司對我方的股東跟負責人私人財產會有什麼影響嗎?
謝謝回覆

國際貿易糾紛

瀏覽人數:49

A:  您好,
關於您提及的官司,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股東、負責人之私人財產是否會有影響?這需要視情況而定,在不同情況下,可能有不同的結論,無法一概而論。適用的法律是美國法或台灣法,也可能影響結論。如果股東跟負責人都不是契約當事人,且股東跟負責人也沒有保證責任、侵權責任等等責任,那麼原則上,官司對於股東、負責人之私人財產應無影響。為了保險起算,建議您在備妥相關文件及資料後向律師諮詢,以進行充分的評估。

以上簡要答覆,如果仍有疑問,歡迎與本事務所聯絡。

林慈政律師
德霖謙煦法律事務所
403018台中市西區台灣大道二段2號13樓之6
Tel: (04)2201-2830
Email: tj.lin@kllaw.com.tw

A:  您好:

關於模具其實有兩個層次的議題
第一為「模具所有權歸屬」,也就是模具是誰的?
一般而言,因為模具屬於動產,依照一般法律邏輯,動產除非有另行約定外,由出資製作者取得。

第二為「該模具所依據之規格、圖面,是否有包含他人智慧財產權」?
若無,則自己再開一個同樣的模具,也沒有侵害到任何人的智慧財產權,用該模具生產產品也不會有侵權問題。當然,如果當初貴公司與客戶間的契約(與對方是否有簽署任何供應契約或訂單,訂單上有無相關條款也都要檢查)另有「不能目的外使用模具或相關資訊」之約定,貴公司可能就會受該約定限制。

以上簡要意見提供參考。本所有辦理跨境交易與爭議之經驗,歡迎洽詢。


Francis Lin林冠亨律師
群展國際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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