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本律師有擔任中小企業的法律顧問,經常處理買賣契約糾紛
1、您可以委託律師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履行契約,或者負擔債務不履行責任,賠償您的損害
2、如果需要協助或者不清楚該怎麼做,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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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方是我的私人line帳號,而不是其他律師採用的Line @官方帳號,因此可以確定一定是跟律師本人聯絡。
「本律師不會只留下罐頭回覆」。
(因為本平台為匿名詢問,本律師提供僅一般性、原則性法律意見,故並非代表本人與發問者成立委任關係,或為發問者的內容背書)
A:
您好,簡要回答所詢問題如下:
一、依您所述,您與機械商成立的是機械買賣契約。依照民法「買賣」章節的規定,若買賣標的物(也就是這兩台機械)在交機的時候就不符合「通常效用」或「當事人之間約定的效用」,那麼就會構成民法上的「瑕疵」。
二、如果賣方出售的物品有民法上的「瑕疵」,買方依民法買賣章節之規定,可以
(一) 要求「修補」此瑕疵
(二) 要求按比例減價
(三) 在一定的條件下,買方有權解約,請求退還款項。
三、以上大略回復,如須進一步的較精密研析與討論後續行動選項,歡迎與我聯絡。本律師長期服務製造業、工具機與機械業產業之企業,對於機械驗收、瑕疵等履約爭議處理有相當之實務經驗;主事務所位於臺中,服務範圍包括六都及新竹、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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