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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兼職被抓


陳OO 發問於 2024-01-23 | 屏東 | 其他

Q: 我想詢問朋友目前請育嬰留職停薪領8成薪,但有人舉報她在美容店家兼職,勞保局的人有過去稽查,但該公司沒有打卡也沒有薪轉跟勞保,但我朋友有經營粉專不知道有沒有被發現,請問這樣罰金會很重嗎?

勞、健保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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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首先,參照勞保局說明(可參照勞保局網站:https://www.bli.gov.tw/0102820.html),在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如果勞工另外有工作收入,是不可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而依照就業保險法第36條:「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領取保險給付或為虛偽之證明、報告、陳述者,除按其領取之保險給付處以二倍罰鍰外,並應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其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因此,若留職停薪期間另外有工作收入,卻繼續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有可能會被主管機關認定有詐欺的行為,而被論處請領津貼金額兩倍的罰鍰,甚至衍生刑事責任。

另外,過去曾經有公司在工作規則中約定,若員工在留職停薪期間,未經核准就去做其他工作,即視同辭職。而法院在此實務案例中(參照臺灣高等法院94年度勞再字第4號裁定),認為此約定是勞工本於忠誠義務之當然結果,沒有顯失公平,也就是說法院認定這個約定是有效的。從而,若員工向公司申請留職停薪,卻到他處任職,依照公司的工作規則,也可能會有被公司解僱的風險。

簡要回覆如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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