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目前現職為上市公司一般職員非管理階層,因公司業務會接觸到許多開發外包機會
針對開發外包這塊利益與現職公司並無利益衝突,這邊是否能以個人名義成立公司去接下原需要開發外包的業務?
或掛在他人公司底下去接下這個開發外包業務?
這邊並無簽署違反競業禁止或兼職禁止條款,在上述操作下是否有會觸法問題?
另外如果上述是不違法的情況下,是否能宣傳並針對公司非管理職技術員工提供媒合平台?
讓原公司能順力拿下硬體銷售訂單,媒合員工能收取對應開發費用
A:
您好,我是高維志律師,處理過很多跟您類似的案件,針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給您參考
1、可能涉及營業秘密,而且您可能難以確切認定是否有利益衝突,這部分涉及適法性評估
2、如果要成立公司或者經營該業務,建議交由律師評估,否則觸法可能導致您背上民刑事法律責任,並面臨巨額求償
3、如果需要協助,建議加LINE ID:lightkkao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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