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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工作兩年未領過勞基最低薪資!!

工作兩年未領過勞基最低薪資!!


吳OO 發問於 2023-12-17 | 臺東 | 其他

Q: 在美容院上班,一天上班至少10小時,底薪6500(幫老闆打掃,掌管衛生問題等等....)
其餘靠技術抽成(一位客人300)及銷售抽成×30%
工作兩年最高只領過22K
想請問這樣老闆有無違反勞基法?

勞資爭議 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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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最低工資法》於 112年12月27日經總統公布,自113年1月1日施行,
依最低工資法第 17 條「
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雇主或事業單位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依事業單位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其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
經依前項規定處以罰鍰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公布該事業單位或事業主之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日期及罰鍰金額,並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裁處罰鍰,得審酌與違反行為有關之勞工人數、累計違法次數或未依法給付之金額,為量罰輕重之基準。」。
如老闆給付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即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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