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親子館是社會局委託協會或學校辦理
工作合約簽一年,明年續簽但換成B單位
今年是a協會,
明天換成B協會
特休的年資是能累積上去的嗎?
(一樣都在親子館工作,只是委託的協會換了)
A:
您好,依您所述,雇主可能已構成「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依照勞基法第20條(註一),續用之舊員工(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因此,年資應予累積。
以上簡要答覆,如果仍有疑問,歡迎與本事務所聯絡。
林慈政律師
德霖謙煦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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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
勞動基準法第20條規定:「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時,除新舊雇主商定留用之勞工外,其餘勞工應依第十六條規定期間預告終止契約,並應依第十七條規定發給勞工資遣費。其留用勞工之工作年資,應由新雇主繼續予以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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