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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勞工車禍第三天雇主無告知退保

勞工車禍第三天雇主無告知退保


李OO 發問於 2023-07-19 | 桃園 | 製造業

Q: 勞工於今年5/29日發生車禍昏迷!至6/14身故!其間家屬6/18至勞保局查閱相關資料!發現雇主已在5/31將其退保!未告知相關訊息!又查知任期期間高薪低報!使其損失相關勞保給付權益!經查閱出勤資料、發現違反多項勞動權益!延長工時加班費和休假加班薪資未按規定發放!勞工工時嚴重超過工時!家屬已向勞保局、健保局、勞工局提出舉發!其他相關權益家屬如何替其勞工之爭取!如資遣費、預告工資等……..

勞資爭議 勞動契約 勞工法令釋疑 薪資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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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發生職業災害,依勞動基準法以及職災勞工保護法,雇主必須負擔職災的補償責任。而且除非在下列情況下,否則雇主不得終止勞動契約:

1歇業或重大虧損。2醫療終止後,經認定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工作者。3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事業不能繼續經營。雇主若因前述第一及第三項因素終止勞動契約時,應依勞基法規定,發給資遣費;若因第二項因素而終止時,則應發給退休金。
也就是適用勞基法的勞工發生職業災害而死亡的時候,死亡勞工的家屬可以依勞基法第59條第4款規定向勞工的雇主請求一次給付40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

若有問題需進一步要詢問,可以來信至yenjean2002@gmail.com詢問,或是LINE ID : yenjean2002詢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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