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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離職後公司要我繳還KPI獎金

離職後公司要我繳還KPI獎金


陳OO 發問於 2023-07-08 | 臺北 | 其他未分類業

Q: 離職後公司要我繳還KPI 獎金
如題我是大學生與公司簽約一年
作為實習生已經結束了公司的合約
卻在月初發薪水時部門主管告知實習生沒有領KPI 要繳還公司5月(7月初發)及6月(8月初發未發)的獎金共7000
KPI獎金是公司以部門人員業績的高低下去發的 發不發不是主管決定 所以主管要求我繳還回去部門

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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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如果雙方當初勞動契約有約定自領取日起未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需全額返還,則公司是可以依約收回KPI獎金,反之,公司應無追討之權利。建議您亦可先行向勞工局檢舉或是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可逕行詢問勞動部,又勞資爭議調解屬訴訟外紛爭處理機制之一環,旨在透過第三方公正、中立之處理方式,提供勞資雙方當事人及時、便捷、保密且免費之紛爭處理途徑。調解過程係由調解人與調解委員協助當事人以誠信方式進行,透過聽取當事人之陳述、檢視案情資料及調查事實,並據以形成適當之調解方案。)。

若有問題需進一步要詢問,可以來信至yenjean2002@gmail.com詢問,或是LINE ID : yenjean2002詢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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