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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想告示員工已離職給其他客戶知道

想告示員工已離職給其他客戶知道


陳OO 發問於 2023-01-19 | 臺南 | 其他

Q: 想請問公司靠行業務因為積欠公司好幾個月的管理費 想要公告他已不在我公司名下 及不能用公司招牌再外勞招攬生意 要如何宣示 才不致於引響公司聲譽 及爾後發生責任歸屬 謝謝指教

勞工法令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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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民法第226條:「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權人得請求賠償損害。前項情形,給付一部不能者,若其他部分之履行,於債權人無利益時,債權人得拒絕該部之給付,請求全部不履行之損害賠償。」、第256條:「債權人於有第二百二十六條之情形時,得解除其契約。」規定。
您可委由律師協助對其寄發存證信函表示雙方間的靠行契約終止,並請求其返還公司招牌等相關標示;如需公告其與公司間的關係,需要留意所表述內容是否涉有誹謗等妨礙名譽罪等問題,此部分亦可委由律師協助判斷。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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