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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攤販是否給予員工勞保


蘇O 發問於 2022-12-30 | 臺北 | 文化、運動、休閒及其他服務業

Q: 您好 目前做夜市攤販打工
遇到的問題是
1. 老闆沒有幫幫我們保勞健保
2. 因夜市連假期間12/31及1/1元旦,春節22~29都必須上班
想請問有辦法要求投保與薪資雙倍嗎

勞資爭議 勞工法令釋疑 請休假 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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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蘇先生 您好
關於您所詢問夜市攤販打工,可否請雇主為您投保勞健保,又元旦及春節是否可請求薪資雙倍?謹初步回覆如後:
一、關於您所詢問於攤販打工,可否請求雇主為您加入勞保,此部分依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僱用員工未滿5人的雇主,雖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仍可自願投保的方式幫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員工參加勞工保險將同時取得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身分。是以,若您所打工之攤販受雇員工未滿5人時,尚無強制投保勞保。是以,如已辦理登記並僱用員工之雇主,即屬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之強制投保單位,縱令僱用員工未滿5人,仍應該為員工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二、另外,您所詢問攤販型態之工作型態於元旦及春節等國定假日是否得依勞基法主張薪資加倍發給,此部分應視是否適用勞基法而定;因「未分類其他餐飲業之工作者」之攤販業者,勞動部針對「未分類其他餐飲業之工作者」目前暫緩納入勞基法規範(104年曾預告適用,然嗣因相關政策仍需廣泛蒐集各界意見而暫緩),準此,似尚無法逕行依據勞基法第39條規定主張薪資加倍發給,建議您可另行與雇主協商。
謹說明如上,供您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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