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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口頭約定交易


IOOOOOOOOO 發問於 2022-11-21 | 臺北 | 其他

Q: 首先我並非專業賣家。
早前我在FB平台上發布了一則出售二手電腦的貼文。有明確標明電腦規格、拍攝電腦狀態,電腦硬件內容、電池健康度等資料都有提供。有買家看到貼文後來詢問,我跟他討論並確定好了交易內容(交易金額、交易時間、地點)。因為是19日溝通,約定在21日交收,因此並未收取任何訂金。
可是在面交前一天,對方突然發訊息來表示看到有跟我售賣的電腦同一規格且全新的品項,販賣價格比我的價格低,問我可否再降價。我表示不可以(因為已經降價一次5000元),並且這樣會對我來說很困擾(會出售筆電是因為有急事需要用到錢、電腦已經重置)。
對方目前尚未回覆我,但我害怕對方會反悔。
請問這樣契約算是成立嗎?買家有反悔的權利嗎?我可以怎麼保障自己的權益嗎?

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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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民法第153條:「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契約即為成立。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意思一致,而對於非必要之點,未經表示意思者,推定其契約為成立,關於該非必要之點,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規定。
雙方只要對於契約內容的意思表示一致,契約即屬成立,不論雙方有無簽署契約,雙方間的權利義務就要依照契約內容約定。但因為雙方尚未簽署契約,如果嗣後您要對他主張契約權利時,您需要另外提出其他證明,證明雙方間確有契約存在,要求其依契約履行義務。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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