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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薪及離職


藍OO 發問於 2022-11-08 | 新竹 |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Q: 小弟有問題想詢問諮詢

1. 離職後公司欠我薪水兩個月,離職程序辦妥後如何追朔欠費
2. 10/31公司離職正常勞基法程序離職,交接也有交接人簽名離職程序也有辦妥,卻在11/4以後搞員工什麼交接不清楚,這樣還需要背負責任

勞資爭議 薪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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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請您先行參照勞動基準法第26條:「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規定。
如公司的損失確實是由員工之行為所造成的,公司有權向員工請求賠償,惟依勞基法第26條規定,賠償費用不得以勞工工資作為預扣,薪資部分仍應按時給付。
而勞資糾紛可以先行向勞工局申訴或申請調解,亦可委請律師先代為給付存證信函表達維權意旨,限期請求改善,如改善未果,可逕行對其進行相關法律爭訟程序。

以上建議謹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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