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8/15調解,調解成立
對方三天內要匯款1萬塊給我,至今未收到
調解筆錄需要一段時間才會收到寄件
但對方當時也有說他要出國,來不及收
需要請人代收
那我想問的是
等我收到調解筆錄再去聲請強制執行
對方已經出國了怎麼辦
對方這期間也有資產轉移的風險
以及這期間他可能會有資產轉移的風險
A:
您好:
依您所述,您與對方已於8月15日成立調解,雖然調解筆錄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收到,但您已對對方取得執行名義(調解筆錄),若對方在調解筆錄成立後進行資產轉移,則已構成刑法第356條規定之損害債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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