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律師您好,請問我們家有請來的外勞照顧母親,雇主為我哥哥,我們給予外勞空間,外勞要請假跟家人出外過夜,我們都給予,但外勞後期對老人家就不用心,像是如廁不會看著老人家自顧自滑手機,等等事情產生,老人家不高興和她吵架,雇主有居中協調,但外勞趁半夜家人熟睡時後逃跑,也不接我們電話,也未聯絡仲介公司,隔天我們就收到勞動部告知她告我們家人趕她走,我們收到非常驚訝,因為並未由此行為對他非常得好,因為第一次遇到這件事情那如何保障雇主的權益呢?我們該如何做及應該提出那些事證,以證明我們雇主的清白,謝謝
A:
您好,
有關和外勞的糾紛,最好是隨時要有錄音、錄影存證,或在事情發生時,請外勞簽名確認事情始末(當然也要仲介協助配合提供譯本給外勞了解並簽名確認,且承諾日後不會再犯),如有證人可以幫忙作證就更好,否則雇主常會有苦說不出,而需付額外的行政罰款或民刑事責任。
因為人的紛爭問題常是各說各話,外勞又有外勞團體協助其法律爭訟,雇主常因未有經驗,疏於準備,而於訴訟中常因未能舉證而嘗敗訴苦果。
如需進一步協助,尚請不吝來電賜告。
陳麗雯律師 敬上
Tel:02-2542-9950
LINE ID: winnieche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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