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翻閱「勞基法」內關於勞動契約的相關規定,其實對於契約要「幾式幾份」沒有一個清楚的規範,這是一個勞資協商的事情,法律沒有硬性規定一定要提供給員工勞動契約。然勞動契約的重點是在於勞資雙方制訂「勞動條件」時,雙方將協商內容全面記載及書面化的一個過程。之所以契約是一式兩份,能預防有任何一方惡意竄改其中的內容,亦明確勞動契約關係履行時雙方間的權利義務,可降低雙方的勞資糾紛發生。
如雇主未提供勞動契約予員工,日後發生勞資爭議時,員工亦可向法院聲請雇主提出勞動契約,以證明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如何。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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