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論壇

首頁 / 法律論壇

離職特休


HOOOO 發問於 2022-06-01 | 臺中 | 製造業

Q: 您好我想資訊特休的事情 我109年11月11日到職 我們公司半年沒有三天,到110年11月11日公司直接給我七天 我沒休, 老闆說1月1日特休重新計算 111年過年我拿了7天為休特休的薪水。 111年我給他修了兩天特休, 我做到111年6月30日 請問我到現在還剩幾天特休可以休呢?

勞資爭議 離職與資遣

瀏覽人數:682

A:  您好:

依您所述,您是於109年11月11日到職,預計111年6月30日離職,而您的年資已滿一年,可依法取得特休10天,公司目前已給7天特休,是以,您離職前之特休日數扣除已休之9日(7天特休薪水+已休特休2天),您的特休日數應尚剩餘1天。

如有疑問可來電或線上洽詢,電話諮詢不收費 P.S.在這邊回覆,系統不會通知我們,所以請直接來電喔
☆陸懿聯合法律事務所02-27790083→電話免費諮詢
☆askforlawer@gmail.com→線上免費諮詢專用信箱
◆專業,親切,漫長訴訟路,我們陪著你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346號8樓808室→台北小巨蛋站,出站2分鐘
◇全國皆可為你服務

返回

隨時取得最新企業法規訊息

加入我們的FB粉絲專頁「中小企業法律新訊粉絲團」,取得最新即時的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