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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迫參加


李 發問於 2022-04-27 | 臺中 | 製造業

Q: 公司主管辦喜宴,邀請員工參加。但因應現在疫情嚴重,拒絕參加。但是主管一直叫人參加,還約談部門主管。感覺被強迫一定要參加…要求員工疫情期間在放假及上下班路程中的要回報足跡,但現在卻是這樣作法,兩套標準。該怎麼與公司溝通

勞資爭議 勞動契約 勞工法令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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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公司若強迫員工於非上班時間參加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員工有權拒絕參加,且公司不得事後給予不利益處分,否則就屬違法,可以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況且,依勞基法第42條,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疫情嚴重,你有足夠(健康)理由拒絕參加與工作無關之活動。
以上,供您參考,詳細分析敬請與本所聯繫評估,謝謝。

博群國際商務法律事務所 邱奕賢所長
諮詢專線:04-3602-2825
信箱:chiuihs@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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