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
關於鑑賞期問題,請參照消費者保護法第2條第2款:「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二、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營業者。」規定,因為融資公司並非消保法第2條第2款定義之企業經營者,因此,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沒有7日鑑賞期規定之適用。
依您個案情形,如需解除契約,需視雙方間所簽署的契約內容而定,判斷是否有契約解除權,即契約解除的法律效果為何,才能知悉您是否需要支付相關違約金。
建議您可提供相關資料委由律師協助處理,以便您於個案中爭取最大權利。
以上建議提供參考,如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諮詢,謝謝 (Line@帳號: @462lvl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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