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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看問答 企業人事制度.勞資糾紛 老闆不發薪怎麼辦

老闆不發薪怎麼辦


陳OO 發問於 2022-03-14 | 臺北 | 其他

Q: 我是彩券行員工,3/5去領薪水老闆卻因2月初少帳懷疑我,也並沒有提出直接證據,跟他談論薪水他卻回我們走完司法程序在發 跟他討論也覺得我在說謊硬柪,請問薪水的部分能否提告

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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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您好:

依照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9年7月28日(89)台勞動二字第 0031343號函意旨:「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所稱『預扣勞工工資』,係指在違約、賠償等事實未發生或其事實已發生,但責任歸屬、範圍大小、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雇主預先扣發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可知即便老闆懷疑2月份少帳跟您有關,仍應該將2月份薪水全部給付給您,不可扣留一半薪水,若有少帳,亦是事後彩券行向您求償,若公司仍堅持扣留薪水,建議直接向勞工局聲請勞資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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