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該獎金發放之依據主張是依前一年的盈餘與個人績效表現發放,則要探討的是,公司附加的條件是否合法的問題。
您們可以先不同意將獎金繳回公司,因為該附加條件是否合法,應有爭議,日後公司若要追回也要經由法院訴訟程序,您們可以在訴訟中提出抗辯。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或LINE ID : civili1201 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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