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刑法214條
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使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您好,雇主高薪低報等等行為,經查明屬實,既便對方企圖以脫產方式規避賠償責任,仍可考慮對其提出刑事告訴,有無告訴空間以及相關細節可持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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