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購的解約、退貨、退款,依據退消費者解約退款的原因,消費者可以主張權利有:
1.網購商品有瑕疵:
如您所購買的商品有配件脫落,網購的商品有瑕疵或欠缺商家保證的品質,消費者依民法上「物之瑕疵」的相關規定,消費者得請求另外交付無瑕疵的商品、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甚至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此與消保法「鑑賞期」的規定不同,故消費者主張民法瑕疵擔保規定並不受鑑賞期的限制,但消費者收到商品後,有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所收到商品有無瑕疵的義務。
2.鑑賞期內無條件退貨、解約:
網購消費者因為不滿意商品的顏色、大小、外觀等非屬瑕疵之點,消費者還不足以請求商家依民法瑕疵擔保責任退換商品,但消費者依消保法在鑑賞期內得主張無條件退貨、解約、退款。於鑑賞期內,除有合理例外情事,消費者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特殊解約權,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並不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網路購物的消費者依民法有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以及依消費者保護法享有特殊解約權, 消費者得視情形主張最有利於己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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