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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遷 資遣問題


劉OO 發問於 2021-02-25 | 臺北 | 製造業

Q: 各位大大 大家好~
小弟公司遇到勞資問題 想請教幾個問題~
公司搬遷從台北汐止到桃園龜山,公司說有提供宿舍(4-6人)一間及一年的車資補助!
要求員工不跟過去就自動離職會給非自願性離職證明但沒有資遣費~
想請問一下
根據調動5原則來說公司站得住腳,但第4點及第5點有點爭議!
因為公司給的是4-6人宿舍且不是免費(寫使用者付費) 且車資補貼是有期限的,每月6000為期一年 這樣沒有違反原則嗎??
還有好幾條感覺得在合法邊緣的範圍 例如車位要額外租(公司補助ㄧ年免費)...這樣變向都要增加我的開銷
小弟我因為有家人要就近照顧是否可用第5點認知公司並沒有達到有考量勞工的家庭及生活利益來要求公司給我資遣費呢??
跟後續我該怎麼處理?
看目前狀況只能先走調解因為公司態度很硬 ! 且沒有要溝通的意願 !
再麻煩各位幫幫忙 感謝大家

P.s 請問一下大家像個人申訴及團體申訴會有差嗎?問了有些選擇退休,年資低的懶的很他耗要離職了⋯⋯

勞資爭議 離職與資遣

瀏覽人數:3991

A:  您好:
依您敘述工作地點的遷移涉及勞動條件的變更
但工作地點變更是否到達勞動條件不利變更之程度,應就整體情況來觀察
例如勞工是否有家庭、通勤所需要花費的時間和金錢成本等來判斷
另外過往曾有判決認為調職導致勞工無法照顧家庭成員
縱使雇主有提供協助住宿或交通補助,調職仍為違法
因此公司目前要求不願意配合的員工自行離職的做法與法律規定有違
建議您先申請勞資爭議調解,若公司仍不願意協調或拒絕給付資遣費
您得具狀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公司依法給付資遣費
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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